大連易世達新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世達”)9日早間公告稱,該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劉振東的書面通知,其因疏忽大意而操作失誤,于2018年10月8日在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方式買入公司股票10,000股,屬于定期報告窗口期買入的行為。
據(jù)悉,劉振東于2018年10月8日在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方式買入易世達股票10,000股,占易世達目前總股本的0.0056%,成交價格為14.90元/股,成交金額為149,000元。易世達擬定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jù)劉振東的書面通知,本次誤操作買入股票后,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0月8日,其已累計增持易世達股份1,778,858股,占易世達目前總股本的1.005%,完成了其于2017年11月13日提交的增持易世達股份計劃。
實施增持計劃前,劉振東直接持有易世達股份390,750股(按轉增股本后換算);實施增持計劃后,劉振東直接持有易世達股份合計為2,169,608股,占易世達目前總股本的1.23%。
易世達表示,經公司董事會核查,公司擬定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雖然本次交易處于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前30日的窗口期內,但公司已在2018年8月28日發(fā)布的《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了“對2018年1-9月經營業(yè)績的預計”,所以本次交易期間無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其他重大財務信息。
此外,上述交易行為發(fā)生后,劉振東已認識到本次誤操作違反了相關規(guī)則,當日就此次增持公司股票事宜報告公司董事會,其本人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為向公司、董事會及廣大投資者表示深深地歉意,承諾若未來出售本次購買的股票,其獲得的全部收益將上交歸上市公司所有;以后會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