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知識產權,讓有好技術的企業(yè)得到應有的收成,這才能讓整個行業(yè)打破內耗,駛向正確發(fā)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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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將賠償金提升至5.18億元人民幣。兩家動力電池頭部企業(yè),圍繞專利侵權的訴求迎來新變化。
2021年7月,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寧德時代”)起訴中創(chuàng)新航專利侵權。近日,寧德時代上調了訴求請求中的賠償金額。業(yè)內律師表示,目前司法實踐中還沒有這么大金額的判賠案例。
乍看下,這就是一場圍繞技術專利權益保護的尋常爭議。在這背后,或許是一場行業(yè)地位保衛(wèi)戰(zhàn)。根據2022年1月至4月的數據,中航創(chuàng)新的成長速度極快,已經身列第三,緊隨寧德時代、比亞迪其后。目前來看,寧德時代的起訴對中創(chuàng)新航尚未造成明顯負面效果。
訴訟總有勝敗,理由各自不同。無論是動力電池行業(yè),還是其他技術領域里,有一點共識:尊重知識產權,讓技術驅動產生的正向價值推動企業(yè)創(chuàng)新,這是中國科技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要一步。
索賠金額上調至5.18億元,律師:此等額度,暫無判賠先例
2021年7月,寧德時代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創(chuàng)新航專利侵權。寧德時代方稱,自己所持的發(fā)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疑遭中創(chuàng)新航涉嫌侵權,相關動力電池已搭載在數萬輛車上。寧德時代要求中創(chuàng)新航停止制造和銷售上述侵權產品,
5月25日,寧德時代方面告訴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近日已向法院提出申請,將訴訟請求中要求賠償的金額由1.85億提升至5.18億元。中創(chuàng)新航公關方面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目前公司正處于靜默期,不方面就此事接受采訪。并就上述由寧德時代所持的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權無效。
上述動態(tài)有了最新進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信息查詢,一件專利已維持全部有限,一件維持部分有限,另一件顯示已發(fā)出結案通知書。一位市場人士對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評價稱,“國家專利局已經維持了寧德時代專利有效,說明寧德時代確實利益受損。”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朱東升律師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法院在判決時主要依據是《專利法》、《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簡單說,賠償數額是專利權人因為被侵權所遭受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通過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目前司法實踐中還沒有判賠5個億的金額。
朱東升稱,寧德時代提升賠償金額,可能是出于訴訟策略或者企業(yè)戰(zhàn)略的考慮。一方面可引起市場重視,表達了權利人維權的決心,向同業(yè)發(fā)出警示。另一方面,由于此案還未宣判,預計對中創(chuàng)新航赴港上市事宜有所影響,不排除寧德時代方面以提高賠償金額的方式施壓中創(chuàng)新航。
2022年3月,中創(chuàng)新航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說明書。中創(chuàng)新航首次募股計劃籌集資金高達15億美元(約合95億元人民幣)。
在招股說明書中,中航創(chuàng)新依規(guī)警示投資者,注意公司可能的涉訴風險;不過,提及上述案件,表現的較為自信。
中創(chuàng)新航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出風險提示:公司敗訴可能會導致專利無效。可能會出現向第三方支付賠償、向第三方請求特許權、持續(xù)支付專利費用或重新設計產品或遭勒令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技術的可能。從而影響中創(chuàng)新航的業(yè)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yè)績。
不過,招股說明書補充稱,經評估后,公司董事認為此案件申請索賠缺乏理據,不會對公司的整體業(yè)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yè)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目前,中創(chuàng)新航就已有官司在積極應訴。并就上述由寧德時代所持的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權無效。
上述動態(tài)有了最新進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信息查詢,一件專利已維持全部有限,一件維持部分有限,另一件顯示已發(fā)出結案通知書。一位市場人士對《財經》記者評價稱,“國家專利局已經維持了寧德時代專利有效,說明寧德時代確實利益受損。”
出行一客(ID:carcaijing)梳理發(fā)現,這不是寧德時代第一次提起專利權糾紛的訴訟。
2021年6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建高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寧德時代訴江蘇塔菲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塔菲爾)、東莞塔菲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以下簡稱東莞塔菲爾)、萬國(福州)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案中,寧德時代向江蘇塔菲爾和東莞塔菲爾提出1.2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金額。
福建高院以寧德時代主張以侵權損失作為計算賠償額的依據,但其并未提供證據證明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且該案不適用懲罰性賠償為由,判定江蘇塔菲爾和東莞塔菲爾連帶賠償寧德時代經濟0.23億元人民幣。
在該案中,東莞塔菲爾公司系江蘇塔菲爾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寧德時代于2015年12月2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名稱為“防爆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該申請于2016年5月11日獲得專利授權,專利號為ZL201521112402.7。
該專利共包含10項權利要求。寧德時代在訴訟中提出了該專利權保護范圍內的8項權利要求,該專利的其特征包括頂蓋加強機構、用于對電池內部泄壓的防爆片和電池頂蓋等。
寧德時代向福建高院提出訴訟請求有四項,主要是要求江蘇塔菲爾、東莞塔菲爾、福州萬國公司立即停止實施侵害上述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以及賠償經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該案的爭議焦點為,本案是否需要中止審理;被訴侵權產品使用的技術方案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如何承擔。該案被告敗訴后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但最高院維持了福建高院的一審判決。
另,寧德時代還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了瑞浦能源有限公司、福州馳達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福建創(chuàng)宏新能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福建萱潤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案由為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與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上述兩案件在2021年11月17、18日相繼開庭。
寧德時代正在增加提起專利權訴訟,這一全球動力電池龍頭意圖何為?
正當防衛(wèi)還是狙擊對手?
乍看下,這就是一場圍繞技術專利權益保護的尋常爭議。但在不少動力電池業(yè)內人士看來,背后是一場行業(yè)地位保衛(wèi)戰(zhàn)。
寧德時代是全球最大電池制造商,已連續(xù)五年電池裝機量世界第一。據韓國市場研究機構SNE數據顯示,全球動力電池一季度裝車總量為95.1 GWh,較去年同期增長近一倍。其中寧德時代全球裝機量達33.3 GWh,同比增長137.7%,市場占有率高達35%,排名保持世界第一。
在國內,寧德時代也長期保持著高達50%左右的市占率。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yè)創(chuàng)新聯(lián)盟數據顯示,2022年1月-4月,國內動力電池裝機總量為64.5GWh,同比增長104.1%,其中寧德時代裝機量30.59GWh,位列第一,比亞迪、中創(chuàng)新航分別位列二、三名。
毫無疑問,寧德時代長期統(tǒng)治著中國鋰電產業(yè),但并不意味著寧德時代沒有對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為保持對供應商的議價權,近年來車企頻繁自建或扶持電池制造廠,避免寧德時代一家獨大。
中創(chuàng)新航則是近年來最大的鋰電黑馬,廣汽埃安、小鵬汽車先后將動力電池供應商由寧德時代切換為中創(chuàng)新航。
數據上看,2007年成立的中創(chuàng)新航(前身為中航鋰電)長期徘徊在鋰電裝機量10名左右的位置,但從2019年開始,公司開始突飛猛進發(fā)展。2019年至2021年,中創(chuàng)新航的動力電池銷量由1.62GWh增至9.31GWh,復合年增長率高達139.7%,是中國前十大動力電池企業(yè)中唯一一家每年同比增速超過100%的企業(yè)。
2021年,中國動力電池裝車量累計154.5GWh,其中中創(chuàng)新航裝機量為9.05GWh,位列中國第三,全球第七。2022年1月-4月,中創(chuàng)新航以5.09GWh的裝機量緊跟寧德時代、比亞迪。
目前,中創(chuàng)新航已配套廣汽、長安、廣豐、廣本、上汽通用五菱、吉利等主機廠,并成為廣汽、長安的最大供應商,主要配套車型有廣汽埃安系列、宏光MINI、奔奔E-Star等。此外,中創(chuàng)新航還獲得了小鵬汽車全系車型定點,零跑C11車型也由公司獨供。
產能方面,中創(chuàng)新航主要有常州、洛陽和廈門三個生產基地,設計產能為11.9GWh,2021年實際產能為11.33GWh,產能利用率為95.2%,按照規(guī)劃,中創(chuàng)新航還將在成都、武漢、合肥及江門建設新的生產基地。
2022年3月,中創(chuàng)新航還正式向港交所提交招股書,如果成功過會,或有望成為2022年以來港交所最大規(guī)模的IPO之一。
上一個如此聲勢浩大IPO的電池企業(yè)正是寧德時代,中創(chuàng)新航也被業(yè)內人士視為寧德時代潛在的最大競爭對手。在潛在競爭對手上市的關鍵節(jié)點,寧德時代加快起訴步伐,難免被視為穩(wěn)固行業(yè)地位的手段。
從另一個角度看,寧德時代保護知識產權本就無可厚非,其行為應該得到認可及推廣,尤其是在鋰電行業(yè),專利侵權極其普遍。
一位資深鋰電銷售人員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中創(chuàng)新航是否侵權寧德時代,我不清楚;但在鋰電行業(yè),專利侵權比較普遍,尤其是早期。”
該銷售表示,“新能源汽車產業(yè)剛剛起步的時候,擴張非常野蠻,產品也曾參差不齊,甚至不少技術團隊直接離職成立公司撈錢,專利侵權現象比較普遍,那時候行業(yè)從0到1的需求大過一切。但隨著產業(yè)逐漸成熟,發(fā)展已回歸理性,上述公司也往往倒閉或被兼并,但截至目前,整個行業(y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仍十分薄弱。”
此前韓國鋰電制造商SKI與LG化學也正是因專利糾紛相互起訴,最終以SKI支付2萬億韓元(17.8億美元)并撤銷起訴,結束了為期兩年的法律訴訟。
至于本次寧德時代起訴中創(chuàng)新航是保護知識產權還是狙擊競爭對手,在法院判決之前都不得而知。但從中創(chuàng)新航持續(xù)的基地擴建以及公告新增車型來看,寧德時代的起訴對中創(chuàng)新航尚未造成明顯負面效果。
打磨技術優(yōu)勢,挖深護城河的同時,創(chuàng)新驅動的頭部企業(yè)已經開始收獲辛苦耕耘的果實,這有助于行業(yè)的正向發(fā)展。今年5月,寧德時代近日與泰國Arun Plus有限公司簽署戰(zhàn)略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在泰國乃至全球范圍內推進CTP技術的落地應用。泰國Arun Plus有限公司是泰國國家石油股份有限公司(PTT)的全資子公司。供貨單位包含富士康在泰國的合資電動汽車公司。
在業(yè)內看來,保護知識產權,體現的每一位市場參與主體彼此間的尊重。借助全球最大汽車消費市場,以及中國政府長達數十年的技術、政策扶持,中國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策源地,并不容易。在各頭部企業(yè)走出國內,參與全球競爭的時刻,需要有獨特且有性價比的好技術,也要有自我保護和合規(guī)意識,這樣走得穩(wěn)、走得遠。